转让香港公司、香港公司审计、香港公司公证
一、中国委托公证人
“内地认可的公证人”即为中国委托公证人(香港)。委托公证人制度,即香港居民回内地处理法律事务所需公证书须由司法部任命的委托公证人出具,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才能发往内地使用。
实行这一制度,是基于香港和内地之间法律制度不同,办理公证证明所依据的法律、程序和效力不同而设置的一项特殊法律制度,**是为了确保香港发往内地使用的公证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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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公证文书
是指在香港签发的文件、用于内地。在香港发出的文件,要在内地使用,必须公证,即是公证必须找中国委托公证人签章,否则无效。
三、香港公司公证
1、香港公司公证费用(半套):费用3400元RMB
包括香港公司 注册证书(CI)和商业登记证(BR)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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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香港公司公证费用(全套):费用6800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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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香港公司CI、BR、注册文件、周年申报表等材料公证,如果附加章程或银行资信证明需要另外加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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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公证用途、公证使用地点,与我公司签署《公司公证协议书》;一次性付清公证费用。香港公司公证所需时间为5个工作日。